早在18年前,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市,中国第 一家保安公司———蛇口工业区保安服务公司就正式挂牌了。从那时起,中国的保安业一直呈长足发展态势。仅据工商部门业已注册登记的数字,现在全国共有1500多家保安公司,从业人员近百万人。保安服务项目已拓展多个领域,有的保安公司还获得了ISO9002国际质量认证(保安公司哪家好,保安服务,保安培训基地)。
尽管如此,许多业内外人士对此仍不以为然,甚至认为目前中国的保安服务还不能称为一项“产业”。至今我们没有把保安服务从“看家护院”的狭隘理念中走出来,还没有把它当成一种特殊的服务产业。而在国外,保安业的触角早已伸向社会各个角落,甚至深入到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里,并纳入到一种比较完备的法治机制中。
中国的老百姓又是怎样看待保安服务呢?
近年来,在全国各地的不少场合,屡屡发生保安人员肆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直至打人致死的恶性事件,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。人们对此最突出的疑虑是:保安人员的法定权限到底有哪些?这一行业是不是已纳入到有效的法治管理中?
这个问题提得并不尖锐。自1985年中央政法委会议正式提出“借鉴国外经验,在大中城市创办保安服务公司”以来的十几年间,有关主管部门确实注意到了如何规范管理保安服务业的问题,只是这方面迈出的步伐总是让人感到慢几拍。这期间,不少省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相继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,规范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,但是仍然不能从立法上解决保安服务业存在的许多实际问题。好在千呼万唤下,2000年终于出台了一个全国性的《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若干规定》,算是在法制调控和 规范方面有了一个部门规章。但是,它仍不能称为一次“保安立法”,因为它还带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,整体显得很单薄,因而行内人士称“它管不了多大事儿”。
事实上,很多人对保安服务业并不看好,仍然把它当成简单的“看家护院”行当,因而选聘保安人员时,光注重其体格相貌如何,而不太注意他的文化知识水平。据了解,在上海等地,保安业大都聘用了一些企业待岗和下岗人员;北京和深圳等地除了聘用一些复员军人外,很大一部分人则从周边农村招工。一如有的学者所言:中国目前的“门卫、守护、巡逻、押运”等保安服务项目,主要集中在提供人力守护之类的低层次服务上,服务领域基本上是传统的保安服务内容,形态单一,在高层次的技术防范和高科技的信息网络领域基本没有涉足。
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局限于此。从2001年11月7日中国被正式接纳为WTO的那一天起,“生存与发展”的危机一下子就摆到中国保安业的面前。